市委常委、塘沽区委书记苟利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和方法步骤,全面提高思想水平、发展水平和领导水平,推动塘沽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
市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林洪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家星主持会议;市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副组长赵洪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玮,区政协主席谷正义,区委副书记冯宗英,指导检查组全体成员,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区总工会主席出席会议。
苟利军指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广大群众的期待和要求。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是要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条件下,更好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和统一全党思想,动员全党更好地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宏伟蓝图而团结奋斗。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苟利军指出,当前,滨海新区已经进入全面开发建设的历史新阶段,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塘沽在更高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重大机遇,作为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发展水平的重大机遇,努力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推动塘沽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打造新滨海、建设新天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苟利军指出,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两个走在全国前列"和"一个排头兵"的重要要求,以"把握新机遇、建设新塘沽、共创新滨海"为载体,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到促进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全区工作的各个方面。
苟利军强调,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注重理论武装,深入学习思考,着力提高认识水平。进一步深化对新世纪新阶段世情、国情、党情的认识,深化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化对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认识。要注重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着力解决目前我们在思想解放、发展速度、发展水平、载体服务功能、城市环境面貌、改善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注重能力锻炼,深入转变作风,着力提高队伍素质,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观的坚强集体,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注重实际效果,深入创新实践,着力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在解放思想创新发展上、在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在加快生态城区建设上、在改善民计民生上实现新的突破。要注重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改革,着力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苟利军要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当前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特别是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塘沽作为区县试点单位参加全市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塘沽工作的高度重视,既是对我们的信任和关心,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取得实效。要把握总体安排,明确方法步骤;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要注重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加快发展,确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林洪国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牢牢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个总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思想认识要达到新高度,能力素质要得到新提升,解决问题要取得新成效,创新机制要实现新突破,科学发展要再上新水平。要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把重在武装思想、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的要求贯穿始终。
张家星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区委总体活动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认真学习,深入思考,积极开展讨论,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加强对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区直属各单位党组织,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级国家机关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主要负责同志; 部分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委指导检查组全体成员;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稿源:塘沽区广播电视台 |